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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川基业集团告知书
摘要:华川基业集团告知书
告知书
潘明强,男,身份证号:511011198512076110。我公司人力资源部于2022年10月22日通知你到公司报道,至今无正当理由未到公司报道,现已连续旷工达14天,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。为严肃厂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,经公司人事会议研究决定,与潘明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。请潘明强15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。
特此告知
四川华川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人力资源部
2022年11月4日